销售建筑材料、钢材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机械设备、装饰材料、金属材料、金属制品、木制品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;租赁建筑工程机械、建筑工程设备;技术推广;酒店管理。(领取本执照后,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。;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